我说杨建利被扣张炜 出差回来,知道建利回国被抓。给建利的太太付湘打了个电话,多年没有联络的付湘在电话那头很是着急。对此我能理解,毕竟我在八九年后也曾被"监视居住"过两年,知道亲人心里对这种事是什么滋味。但是我也深知这个政府里的那些人,明白着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无力地安慰了付湘几句,黯然的放下了电话。 我与建利同一年进哈佛大学读书。我读得很苦;他因为基础好,读得相对轻松一些,并常常在学业上给我一些帮助。我们还做了整整一年楼上楼下的邻居,因此彼此两家成了好朋友。后来我来了牛津,分别后八年总共才见过两三次面,而且每次都是来去匆匆。但是,我很清楚他对中国问题的看法,我从不讳言我们的心是相通的。 如今建利深陷囹寤,而且身在外间的人们对此又有那么多的不同议论,作为朋友忍不住想说上几句。 议论最多的大概是事件的性质。在我看来,此事很容易说清楚。中国政府没有法律根据地剥夺了建利回国的权利,建利采用违犯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合理又合法的权利。这事儿说得怪绕口的,想着也叫人挺别扭的,但想想也就是这么回事。 我反复查阅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没有找到任何法律条文授权政府禁止本国公民回国。我想,如果"杨建利们"是守法公民,政府当然没有拒之于国门之外的道理。即使他们违犯了有关法律,中国的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起诉他们就是了,岂能违犯法律地剥夺人家回到祖国的权利? 我也知道,中国政府是在联合国的人权宣言上签了字的。该宣言第十三条第二款是:"每个人都有权利离开包括自己祖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并有权利回到自己的祖国。"第十五条第一款是:"每个人都有拥有国籍的权利。" 第十五条第二款说是:"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民的国籍。"对照这些条款,不难看到中国政府剥夺了建利的一项被国际社会认可的基本人权。这就是事情的基本性质。 建利持假护照回国,是不是也违法了?当然是的。只是,中国政府违法在先,建利违法在后。中国政府是违法又违理,建利却是违法不违理。在此抛开道理不谈,单是就法律而言,本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恐怕中国的法院应该先给政府发传票才是。当然我也不希望事情闹得那么僵,希望能够尽快有个好的结局:中国政府不再禁止公民回国;而海外的公民们都能持合法护照返乡;杨建利早些返回波士顿与家人团聚。但所有这些,恐怕得中国政府走出第一步。 我知道,有人会笑话我在此引经据典地证明上述这些再明白也不过的道理是书生气十足,是不自量力。我当然知道自己值几斤几两,我只是一个孤单单的个人,中国政府则有着强大的组织资源,而且正牛气得狠哩!据说什么美国、俄罗斯、日本、欧洲都不在话下,只等着执掌这个世纪的牛耳!只是,谁叫咱是建利的朋友?朋友在里头,有理说不出;自个儿在外头,不把这理说说,也太不够意思了。 (20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