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务」两要件当心沾上边

佚名


2003/8

正当台湾破获中共间谍案之际,昨天台湾亦传出,上周有一位台湾学者在上海因故被中共国安单位约谈三天,此事立即引起各界关注。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太多大陆出身并具有美国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的华裔学者被中共以「台湾特务」的名义定罪;在此之前,也有太多的台湾学者游走在中共认定的关于「台湾特务」的法律边缘。本周一在北京开庭审理的大陆民运人士杨建利,起诉罪名之一即为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更早之前的大陆著名民运人士王炳章,也遭到类似指控。近来两岸间似乎又有谍声谍影云云鹤起的声势。根据资料,早期中共宣布捕获的台湾特务,以大陆籍人士为主,在两岸经贸往来逐渐频繁之后,「台湾特务」的帽子才慢慢转戴在台商的头上。记者有一次参加了北京某台商的一次聚会,在聚会中,该名台商当著几个大陆人的面,声嘶力竭的对台湾媒体呼吁说,告诉台湾不要再找台商当间谍了,这会害死人。事后知晓,该名台商是藉机对在场的大陆人表态,因为每次在北京有台商涉及间谍案,他 都会被约谈,虽然该名台商在北京已经可以说是八面玲珑,但面对冷峻的中共国安系统,他完全失去屏障。根据中共例次公布「台湾特务」的罪行,必然有两个特徵,其一是收受了台湾特务机关的金钱,其二是为台湾收集情报,而且证据确凿。如果将两者同时列入考□ '7b,从中共的角度来看,多数被判为「台湾特务」的人没有一个是冤枉的。当然就遭逮捕的台湾特务嫌疑者来说,恐怕感觉完全不同。所以迄今为止,被中共判为「台湾特务」的台商,虽然中共在公开宣传上都说已经搜集到一切事实与证据,但很少听到有被指控者俯首认罪,这里面的差距,第一在於中共是否真正掌握这些被指控者收受了台湾安全单位金钱的证据;第二在於这些受指控者搜集的资料,是否真属中共的「国家机密」;第三,在於收受金钱与搜集情报两者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这种认定上的差距,在若干遭中共国安人员约谈的台湾学者身上更是发挥到了极致。此前有专研「文革」问题的华裔美国学者到大陆搜集研究资料,结果被中共指为「美国特务」,最新的例子是华裔学者杨建利被指控收受了台湾国民党某机关的钱。最严重的是,台湾研究中共问题的学者,许多人更是踩在中共「台湾特务」罪刑的边缘,稍一不慎,或有於言行,或由於搜集研究资料,就会触犯到中共安全机构的「过敏」神经。首先,台湾一些基金会、研究机构的背后出资者,或多或少有安全机关的影子,根据中共的认定,如果台湾学者和这些基金会或研究机会挂上勾,首先就符合了「收受台湾安全单位金钱」的条件。其次,做为中国大陆问题甚至其它学门的学术研究者,到大陆搜集研究材料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这又符合了「为台湾搜集情报」的条件。所以只要两个要件加总起来,中共就有可能判定某台湾学者为「台湾特务」,至於在「收受金钱」与「为台湾搜集情报」这两项要件之间是否有联系,依靠的就是中共国安单位的自由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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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华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