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斗争

根据Non-Violent Struggle编译


使用暴力对抗的结果是局面很快就会演变成对抗的双方只是为了胜利,为了复仇和自卫。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关于道德不道德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一方使用了暴力,另一方也就有理由使用暴力。更复杂的是对抗的双方都可以指责对方首先使用暴力。

通过绝对回避暴力冲突,非暴力斗争的策略能使我们不陷入这种困难。与胆怯恰恰相反,非暴力斗争需要有巨大的勇气、自我克制以及愿意忍受痛苦甚至死亡。非暴力斗争的力量依赖于它是否能通过坚持不断的抗争,从道义上有效地削弱使用暴力的一方。这就会使使用暴力的一方遭到越发广泛的谴责,甚至遭到国际社会的制裁。

非暴力斗争成功的关键,是参与者把他们的斗争建立在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则的基础上,同时需要通过有效的渠道让大家知道使用暴力的统治者的不道德,例如利用报纸、电视和电台等。

非暴力斗争有很多的形式。它们各有优缺点。吉·夏普一共收集了一百九十八种非暴力斗争的形式,一共分为三大类:非暴力抗议和说服(最和平),不合作,以及非暴力干扰(最强烈)。非暴力抗议和说服包括象征性的行动,例如游行、设警戒线、演讲和守夜等等。它的目的是要唤起其他人改变对政府的某个政策或法律的态度,或者加入非暴力抗争的行列。

夏普的第二类,不合作,就是不去做那些对冲突的对手有利的事。这是较强烈一点的行动。冲突的对手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团体或政府。例如,如果民众不同意政府乱花纳税人的钱,他们可以拒绝交税。为抗议工作待遇、抗议某个公司或抗议政府的政策,工人可采用罢工或怠工的办法。如果民众感到某些法律是不道德或不公平的,他们可以拒绝服从这些法律,等等。

夏普的最强烈的一类,就是非暴力干扰。它的目的就是要去阻挠或中断冲突对手的行动或行动过程。例如,进入公司总部或政府部门静坐,迫使其停止运作。或设路障,卧轨等等。绝食也是一种,这是一种所谓“心理干扰。”

所有这些形式都是行之有效的。夏普强调,因为这些行动使对手的合法性消失,对手的权力也同时消失。非暴力行动使对手的暴力和压迫反过来削弱他自己的权力,同时使非暴力组织强大起来。因为暴力行动和非暴力行动有着很不同的机制,对手的压迫永远不能与非暴力活动分子相抗衡。[1]夏普把非暴力策略与日本的柔道相比,认为当对手与非暴力活动分子对抗时,暴力的一方就会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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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ene Sharp: 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 Part II, pp.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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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非暴力抗争网页》 www.geocities.com/nonvlnc